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樊雪珂发布时间:2024-06-17浏览次数:14

各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对获得2023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资助对象,开展中期跟踪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检查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    检查方式

1.    个人填写“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

2.    学院审核相关业绩(教学科研),出具学院考核意见。

3.    学校根据最终考核意见进行第二期经费核拨。

三、    材料提交

请学院(部)人事干事汇总“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附件2),于628日前提交至格致堂208。

联系电话:5527 2052

附件1:2023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名单.xlsx

附件2: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中期检查报告.docx


 

202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