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
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引领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开展2026年上海市教书育人
楷模宣传选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通过选树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典型,集
中展现新时代上海教师队伍立德树人、敬业立学、教书育人的新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坚守为党育人、为
国育才初心使命,为加快推进上海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提供坚强师资保障。
二、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含)以上荣誉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
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
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荐名额
各部门限推荐1人(学校推荐名额1人)。推荐人选要向一线教师倾斜。曾获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或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
称号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推选要求
(一)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师德表现和育德能力,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
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六、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于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sc1@usst.edu.cn。
附件:
人事处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