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6〕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我校即日起开展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一)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
1. 资助标准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给予每人每年28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国家资助期为2年,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
2.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6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5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未获得过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
(8)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类项目(不含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站内,博新计划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可同时申报,但不得同时获选。
3.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于系统内自行提交申请材料。
(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
1. 资助标准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以下简称国资计划B、C档),资助期为两年。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
2. 相关要求
申请人须为2026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4)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新近进站的申请人须为2025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
(6)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含湾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不含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B、C档。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原则上应申请博士后引进类资助项目。项目执行期内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B、C档和上述项目。
(7)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或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
2.通过博新计划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博新计划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下列条件:(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2)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3)申请人同时申请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3.博新计划项目申报对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情况不做限制;
4.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且进站时不得变更申报时填写的拟进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5.获选人员在当前站内不得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联合资助;
6.获选人员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未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7. 其他事项详阅《附件4:202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及《附件5: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
1.博士后如申报A档资助,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至学院:
(1)《附件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书模板》纸质版1份(禁止装订、禁止更改格式)及电子版。
(2)代表性科研成果需提供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专利、奖励、学术荣誉等需提供证书复印件,重大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书等纸质版1份及PDF电子版合集1份(需制定目录并整理成册,简单装订;封面需博士后申报人手写签字、盖学院章,加盖学院骑缝章)。
博士后如申报B档、C档资助,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至学院:
(1)《附件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书模板》纸质版1份(禁止装订、禁止更改格式)及电子版。
(2)代表性科研成果需提供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专利、奖励、学术荣誉等需提供证书复印件,重大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书等纸质版1份及PDF电子版合集1份(需制定目录并整理成册,简单装订;封面需博士后申报人手写签字、盖学院章,加盖学院骑缝章)。
2. 各学院上报人事处:
(1)学院需要加强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推荐,无名额限制。
(2)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须提交《附件3: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书模板》纸质版及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于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1500前报人事处(勤业楼510),电子版通过U盘拷贝,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需提交《附件3: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书模板》纸质版及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于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1500前报人事处(勤业楼510),电子版通过U盘拷贝,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
(二)遴选推荐
遴选推荐采用个人申报、学院(流动站)审核、学校评审的工作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请人选于3月24日前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选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学校上报上级部门。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拟推荐人选于4月30日前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学校上报上级部门。
附件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3: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202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5: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pdf
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55270660
电子邮箱:ying_zhang@usst.edu.cn
人事处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