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正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丹发布时间:2025-11-17浏览次数:10

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理工〔2023〕22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2026年度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延退期限)的正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工作内容

相关人员及部门

个人自愿申请,填写延退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成果、奖项等佐证材料(将以上材料递交至所在学院),部门核定申请人近三年主要工作及成果,进行考评推荐,并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对考评情况及推荐建议进行专题审议,审定后形成学院专题报告。

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文科办等职能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专项审核。(由各部门统一提交至职能部门审核,不受理个人提交)

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各学院于1128前统一提交至人事处。(个人申报材料、党政联席会报告等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教师个人

相关部门

人事处组织延退评议,确定拟延退人员推荐名单,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拟聘岗位工作协议。

拟延退人员推荐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批。

人事处

 

附件:上海理工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申请表.doc

联系电话:55271605

邮箱:rsbgs@usst.edu.cn

人事处

202511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