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新进教工试用期管理,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现组织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24年8月进校试用期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以工作协议和岗位职责为依据,对新进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业务能力、工作绩效、岗位胜任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程序
1.本人总结。被考核人对照自身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就试用期履职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填写《上海理工大学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
2.部门考核。所在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对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被考核人员试用期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考核结论。
3.学校审核。学校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四、材料提交
请各部门于2025年1月9日前将本部门《上海理工大学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提交至人事处。
联系电话:55272052
人事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