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 激励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莹发布时间:2026-09-2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我校即日起开展2026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进入本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站博士后人员(不包括定向委培、现役军人、在站研发型、规培类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试点专设重点赛道,领域含我市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基础研究学科领域、未来产业领域及涉外专业服务业。

申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2.人事关系在本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

3.申报人须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生育1胎的女性博士后可放宽1周岁,最多 放宽3周岁;

4.须依托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及创新实践基地进行申请,资助期内不得变更合作导师,不得变更身份。

5.通过重点领域赛道申报人员,须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站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国家实验室,国家及本市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设施、重点研究中心、重大专项任务等重大平台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中从事研究工作;

2.在市委人才办确定的高峰人才,在沪在职院士,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项目、领军项目(含原“上海领军人才”计划)入选人员团队中从事研究工作;

3.在本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基础研究学科领域、未来产业领域及涉外专业服务业领域中从事研究工作;

4.研究能力突出,取得重大自主创新研究成果,当年度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计划、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或面上资助)一项及以上,或在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5.入围第六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未获奖)。

(三)下列人员符合申请条件(不包含优先推荐条件)的,可直接入选“超博”计划(需在系统内申报,不占单位申报名额)

1.入选当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计划A类(即“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且未申报过“超博”计划;

2.获第六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3.入选当年度上海市博士后海外引进项目(海外博士来沪从事博士后工作)。

(四)下列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1.已入选国家博士后海外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支持计划及本市博士后派出类项目;

2.已列入本市东方英才计划、白玉兰人才计划等本市综合性人才培养资助计划且尚在资助期内;

3.已列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师资博士后培养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

博士后个人申请,经所属学院审核推荐后,报人事处。

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双面打印,禁止更改格式、禁止装订);

2.《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重点赛道人员于备注栏注明;

3.成果及奖励需提供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专利、奖励、学术荣誉等需提供证书复印件,重大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书等,以上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及PDF电子版(需制定目录并整理成册,双面打印、禁止装订;首页盖学院公章、加盖骑缝章);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或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无固定模板,请根据个人情况撰写并签字;

5.党委推荐函,无固定格式模板,自行撰写。

相关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请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1000前报人事处,电子版优盘拷贝,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仅限一次性提交,不予退回修改。

(二)遴选推荐

遴选推荐采用个人申报、学院(流动站)审核、学校评审的工作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

外籍、港澳台博士后不占申报名额。


附件1.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2.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doc

 

联 系 人:张 莹

联系电话:55270660

电子邮箱:ying_zhang@usst.edu.cn


上海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