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理工〔2023〕22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2024年度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延退期限)的正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23年正高级专家延退工作安排表 | ||
日期 | 工作内容 | 相关人员及部门 |
6月25日 | 人事处根据工作要求,发布正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工作的通知。 | 人事处 |
6月26日 ~ 7月14日 | 个人自愿申请,填写延退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成果、奖项等佐证材料,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核同意后,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等职能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请将以上材料(含电子版)递交至所在学院。 学院核定申请人近三年主要工作及成果,根据本部门正高级岗位余额情况及上理工〔2023〕22号文件精神进行考评推荐,签署意见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于7月14日前统一提交至人事处(不受理个人提交)。 | 教师个人 相关学院 职能部门 |
8月14日 ~ 8月31日 | 人事处组织需要述职答辩的延退申请人参加校级述职答辩和延退评议,确定拟延退人员推荐名单。 拟延退人员推荐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批。 | 人事处 |
联系人:梅琳 王婷 联系电话:55271605
邮箱:rsbgs@usst.edu.cn
人事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