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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带头人或团队成员,在聘期内可否互相解除聘约
发布者:孙春芳
发布时间:201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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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聘用合同或团队岗位工作协议的约定,可依法依约解除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聘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