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要求,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地教育改革发展和政府有关工作的感受和意愿,为今后改进教育工作、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参考。
一、调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四、参与方式
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进入问卷填答;您的真实感受和宝贵建议非常重要,请您本着自愿原则和真实性原则,根据自身身份,选择“学生问卷”“教师问卷”“社会人士问卷”,独立作答后提交,谢谢您的大力支持!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