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人才公寓项目租赁申请及紧缺急需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丹发布时间:2025-07-03浏览次数:1133

各学院:

根据上级相关工作安排,上海市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并全职在岗的各类人才开展人才安居工作,包括提供市级人才公寓项目租赁及重点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租房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人才公寓项目租赁申请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并全职在岗。同时申请人选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以2025年1月1日为限计算),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可酌情放宽。

3.一般应全职来沪工作,并与重点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4.具体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国家和本市战略发展需要的重点领域;学校学科发展需要急需紧缺人才。

5.申请市级租房补贴的人才家庭(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已购房期房视为已购房屋),且应已租赁或计划租赁本市相关安居房源但未享受各类人才计划(项目)有关补贴(人才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只能按一人申请)。

6.入住市级人才公寓项目人员,上级给予1000-2000元房屋减免,直接在房租内抵扣

(二)房源信息

目前,市区两级房管部门拟推荐市级人才公寓项目9个,共计房源2030套(详见附件1)。最终房源以人才局、市房管局联合印发的认定通知为准。

)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申报人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上述房屋人员,填写《附件2:申请市级人才公寓项目人才相关信息导入模板》,以“姓名+市级人才公寓申请”命名,7月9日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ing_zhang@usst.edu.cn邮箱

2.个人复核

学校将各申报人信息上报至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统一由相关部门发送短信告知,7月23日前由审核通过人员本人下载“海聚英才通”APP线上选房。7月25日后房源动态配租,可通过APP查看剩余房源的实时情况,并按照“先到先得”原则选择具体房号(具体选房由主管部门实施)

二、紧缺急需人才租房补贴申请

(一)申请条件及标准

申请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并全职在岗。同时申请人选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以2025年1月1日为限计算),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可酌情放宽。

3.一般应全职来沪工作,并与重点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4.具体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国家和本市战略发展需要的重点领域;学校学科发展需要急需紧缺人才。

5.申请市级租房补贴的人才家庭(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已购房期房视为已购房屋),且应已租赁或计划租赁本市相关安居房源但未享受各类人才计划(项目)有关补贴(人才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只能按一人申请)。

6.如紧缺急需人才租赁备案合同中的租金价格低于市级货币化补贴标准的,补贴金额以租赁备案合同的租金价格为准。

7.学校全职工作的教学科研岗、实验教学岗、博士后人员可申报。名额有限,从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方向人员优先。

(二)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申报人符合条件,填写《附件3.“租房补贴”人才申报基本信息》“姓名-“租房补贴”人才申报基本信息”命名,填写《附件4.“租房补贴”申请备案信息》,以“姓名-“租房补贴”申请备案信息”命名;并同时提供公租房合同、保租房合同、学校人才公寓租房协议或“一网通办”下载的租赁备案合同,“姓名+人才租房补助”命名。7月17日前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ing_zhang@usst.edu.cn

2)个人复核

学校将各申报人信息上报至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资格审核,上级单位反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后,学校将通知相关人员通过“海聚英才通”APP提交租赁备案信息,核算补贴资金等。

 

三、特别事项

1. 入住市级人才公寓与紧缺急需人才租房补贴不能兼得。并且与学校公租房补助不能同时享受。

2.此次申报额度有限,以各申报人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3.入住佳木斯路2号人才公寓人员如通过审核,个人复核阶段需提交校方租赁证明,届时需邮件申请。

   附件1:2025年市级人才公寓项目信息表.pdf

   附件2:申请市级人才公寓项目人才相关信息导入模板.xlsx

   附件3.“租房补贴”人才申报基本信息.xlsx

   附件4.“租房补贴”申请备案信息.xlsx


人:张       

联系电话:55270660

电子邮箱:ying_zhang@usst.edu.cn

 

    人事处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