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依据《上海理工大学长聘岗位体系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25]55号),开展2025年度长聘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与范围
1.申报岗位
沪江讲席教授/研究员、沪江领军教授/研究员、沪江教授/研究员、特聘教授/研究员、预聘教授/研究员岗位。
2.申报范围
学校在职或拟引进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学院(部)工作要求
1.成立“长聘岗位评议推荐小组”,负责学院申报人员的评议推荐。
2.成立“长聘岗位聘任评议投诉(申诉)受理小组”负责监督、受理本学院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的相关投诉与申诉。
三、申报条件与程序
长聘岗位申报的基本要求及标准须符合《上海理工大学长聘岗位体系实施办法(试行)》,聘任程序遵照该文件执行。
四、业绩成果计算及聘任时间
1.2025年1月1日前入校教师,各项成果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止,获得聘任的人员自2025年1月1日起聘任。
2.2025年1月1日(含)后入校教师及拟录用教师,各项成果业绩成果计算截止时间至2025年6月30日止,获得聘任的人员自本人入校起聘任。
五、时间安排
见附表1。
六、工作要求
1.申请表中填写成果应为符合《上海理工大学长聘岗位体系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25]55号)之《上海理工大学长聘岗位申报标准》(附件1)所列业绩,该附件可在学院办公室人事秘书处查询。
2.各项填写业绩应提供完备、有效的佐证材料,并经各有关业务部门审核。
3.学院开展评议推荐工作前,应向人事处提交工作开展方案,方案应包含评议工作实施细则、评议专家组成(包含专家介绍)、投(申)诉受理小组成员、投票规则等。
附件:
1.202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长聘岗位申报书(2025版).docx
2.202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预聘教授(研究员)岗位申报书(2025版).docx
人事处
2025年6月5日
附表1: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2025年6月5日至 2025年6月11日 | 本人申请、提交业绩成果 |
2025年6月12日至 2025年6月18日 | 学院开展业绩审核、思想政治素质评价 (拟录用人员还需开展行业禁止、引进风险等排查) |
2025年6月19日至 2025年6月25日 | 学院组织评议、推荐 |
2025年7月 | 学校聘任、评议 |
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 | |
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 |
发文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