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流动站、博士后:
根据《2024年度考核工作时间安排》、《上海理工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上理工〔2022〕180号)以及各流动站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博士后年终考核奖励核算及工资补差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对象
所有在站博士后,包括:沪江博士后、师资博士后、科研博士后以及在职博士后人员。
二、工作要求
1.由各流动站牵头,联合博士后所属学院按照本流动站博士后管理办法以及学院与博士后签订的《上海理工大学博士后岗位工作协议书》内容对在站博士后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2. 协议期内博士后依据2024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工资补差以及核发年终考核奖励;到期未出站博士后按照2024年度协议期内在站月份进行工资补差以及核发年终考核奖励;已出站沪江博士后不参加考核,未完成协定工作任务不予兑现,由流动站出具相关意见说明。考核结果以流动站意见为准,如完成聘期约定工作,可由流动站提出,一并兑现考核奖励,在职博士后采取线下考核方式实施。
三、年终考核奖励核算及工资补差流程
本项工作依托学校2024年11月21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个人年度考核及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实施(人事处网站链接:https://rsc.usst.edu.cn/2024/1121/c2816a330400/page.psp),具体流程如下:
1.博士后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学校年度考核相关通知实施,考核结果运用在本项工作;
2.各流动站根据博士后考核情况提出博士后年度考核奖励发放、工资及购租房补贴补发建议,提交《2024年度博士后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2)。
3.人事处适时组织召开博士后年度工作考核结果认定评议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相关博士后参加学校述职考核评议会议。
4.学校根据认定结果发放相关薪酬待遇及考核奖励。
四、时间节点
1.博士后个人根据通知于考核系统内如实完成“考核填报”,并按要求时间节点提交。
2.各流动站、学院严格审核博士后(重点关注沪江博士后、师资博士后)年度工作业绩成果,联合组织博士后年度考核述职评议。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流动站、学院意见系统签署。
3.流动站汇总提交本流动站在站博士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表》纸质版(系统内下载打印)及《2024年度博士后年度考核汇总表》纸质(需流动站站长手写签字,严禁使用姓名章)、电子版,于2025年1月6日前提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021-55270660
电子邮箱:ying_zhang@usst.edu.cn
附件1:2024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表(在职博士后考核使用).docx
人事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