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办公室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学校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我校任职及拟聘人员
注:硕士及以下学位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①取得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书且都在三年有效期内(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以后)。 ②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以下人员不得申请:派遣人员、博士后(有教委发文认定的师资博士后除外)、外籍人员。
二、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 流程内容 | 责任人 |
6月16日 | 部门提交电子版《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附件1) | 各学院(部)人事干事 |
9月1日 | 发布网上申请、纸质材料、体检等流程详细要求 | 人事处 |
9月11日—20日 | 网上申请、准备纸质申请材料 | 申请人 |
9月28日前 | 1.提交纸质材料至学院(部) 2.学院(部)初审申请材料 | 申请人 各学院(部)人事干事 |
9月28日前 |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 硕士及以下学位申请人 |
10月31日前 | 完成体检 (指定医院为仁济医院、瑞金医院、公共卫生中心(虹口院区)) | 申请人 |
12月10日前 | 完成体检复查 | 体检结果“初检不合格”申请人 |
2024年1月 | 发证、领证 | 申请人、校人事处 |
三、《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填写要求
1.“证件号码”必须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大陆居民填写身份证号,港澳台居民填写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
2.“手机号码”必须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
3.“申请学科”,凡是有三级学科的,必须选择三级学科;若该学科没有三级学科的,方可选择二级学科,不得选择“其他”学科。“申请学科”及“学科代码”必须齐全、正确。
注意:“申请学科”谨慎选择,后续申请认定流程中必须保持一致,不可更改,学科名称及代码详见附件2。
四、材料提交
《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附件1)请部门汇总于6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rsc1@usst.edu.cn
联 系 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55272052
人 事 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