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材料提交、体检的通知

发布者:樊雪珂发布时间:2023-09-04浏览次数:4141

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办公室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学校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申请:派遣人员、外聘人员、博士后(有教委发文认定的师资博士后除外)、外籍人员、截至20239月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持大陆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无须提供);

5.具有有效期内上海市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博士学位者无须提供)。

6.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当期体检报告仅于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三、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纸质版申请材料、体检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请仔细阅读),请务必于各环节对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事务办理或提交相应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时间

程序

责任人

911日—20

网上申请、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具体操作请查阅附件3

申请人

928日前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另行通知)

硕士及以下学位申请人

1010日前

1.提交纸质材料至学院(部)

2.学院(部)初审申请材料

申请人

各学院(部)人事干事

1031日前

完成体检

(指定医院为仁济医院、瑞金医院、公共卫生中心(虹口院区))

申请人

1210日前

完成体检复查

体检结果“初检不合格”申请人

20241

发证、领证

申请人、人事处

  












四、学院(部)提交材料

10101700前请学院汇总以下材料至格致堂208

1.电子版

2023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附件1)(更新为完成网上申请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发至rsc1@usst.edu.cn 

2.纸质版

2023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附件1)(盖章);

个人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1(严格按照附件3中要求准备),按顺序排好相应材料,无需学院(部)盖章

 

联 系 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5527 2052

 

人事处

202394


附件1-2023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2-2023高校任教学科目录.xlsx

附件3-2023年教师资格证网上认定申请、纸质版申请材料、体检等具体要求.docx

附件4-2023年高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递交情况.xlsx

附件5-教案设计.doc

附件6-高校教师教学任务书.doc

附件7-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样张.docx

附件8-个人申请材料样张.pdf

附件9-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港澳).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