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丹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4378

学校各相关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将继续紧密围绕课程思政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原则上应为不超过35周岁(19881231日以后出生)、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初进本市高校工作不满两年的一线教师,须参加过2022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含辅导员岗前培训),并已取得结业证书。(符合条件参考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主题

2023年“资助计划”申报主题聚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进学术、进学科,在教学方式上建议考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学院根据2023年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选派指导教师,辅导青年教师结合自身岗位的教学研究工作,开展申报。

三、遴选程序

1.申报人填写“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附件3);

2.学院(部、中心)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填写部门“2023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人员汇总表”(含部门排序)(附件4)。申请书及汇总表于327日前上报人事处;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公布学校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组织开展网上申报工作。



5.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重点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四分之一)和一般推荐项目。对重点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5万元,对一般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4万元。对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获优秀的学员在原资助标准上另行增加1万元。


附件1:2023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名单(供参考).xlsx

附件2:2023年研究选题指南.docx

附件3: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4:2023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



联系人:周老师 樊老师

联系电话:55272052

  

人 事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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